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至少由两人共同进行,并出示证件,承担下列义务:

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保守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商业秘密;

为举报人员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