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年金办法(2017年) 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企业年金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