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2000年) 第八章 数据资料管理 第四十六条 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2000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数据资料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在每个年度汇总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本地区所属各类企业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各类报表、编制说明等有关资料应装订成册;企业的软盘数据资料要在计算机中全套保存,以便随时查阅,同时备份两套,分别存放;储存企业数据的计算机应专用,加强维护和保养,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与外部联网。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