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 第二十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 第二十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并在正式披露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及确认情况书面告知转让方。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