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正式披露公告期间,转让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告内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出具文件。公告内容变更后,公告时间重新计算。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