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披露公告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