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划转双方协商一致。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