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