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企业授权使用企业名称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企业名称的授权方与使用方应当分别将企业名称授权使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