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四章 评价控制缺陷 第二十条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二十条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四章 评价控制缺陷 第二十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识别的各项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