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六条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二十六条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