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五章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五章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本指引,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对外…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分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设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 第二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对外披露或报送。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 附件3: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