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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