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簿记管理人应对簿记现场参与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维护簿记现场秩序。簿记建档开始前,簿记管理人应按照企业债券簿记现场工作人员名单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工作人员进入簿记现场应进行登记。名单以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簿记现场,如确有需要,应在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