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通过应急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应急投标原因说明书。原因说明书应具体列明尚未联网、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