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201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属于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实施范围的企业,必须基于相对应的行业扩展分类标准进行扩展。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应用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复用(Reuse)和重新定义(Redefine)。

在复用方式下,企业在构建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时,应引用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中的链接库文件并进行扩展,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应当引用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入口文件和企业扩展链接库文件,或者在扩展分类标准中自定义入口文件。

在重新定义方式下,企业在构建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时,不再引用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中的链接库文件,而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重新构建链接库文件,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应当引用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核心模式文件和企业所有扩展链接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