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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2012年) (二)

二、 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二) 不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其他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保护买方和卖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其归类为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时,要求签发人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引用法条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一)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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