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12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