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年) 第三章 披露 第十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披露 第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 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 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第三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