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