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第四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第十九条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