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年) 第五章 披露 第二十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披露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其他变动。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