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 第五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披露其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意图,包括帮助该结构化主体获得财务支持的意图。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企业当期向结构化… 第二十三条 企业是投资性主体的,对受其控制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披露,不需要按照本章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