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 第二章 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第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第十一条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