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