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第一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