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下列各项的披露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资产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职工离职后福利计划资产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