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确定金融工具的列报类型时,企业至少应当将本准则范围内的金融工具区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类型。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