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三十六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