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