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一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十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一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十八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