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五章 计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计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为无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有关市场变量的估计应当与可观察市场数据一致; 以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反映计量时存在的情况和假设; 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分别估计,估计技术适合合并估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