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四章 确认 第十九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确认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事实和情况表明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企业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导致以前期间减值因素已经消失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