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年) 第二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年) 第七条 第二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七条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