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 第四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二十一条 除下列各项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第二十二条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