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 第四章 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