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第四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衔接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