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第三章 列报 第十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列报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