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 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 第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 第八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引用法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