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