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八条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被引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