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