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年) 第三章 列报 第二十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列报 第二十条 附注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录: 第十九条 目录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