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