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 第四章 监督 第四十六条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1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 第四十六条 软件供应商提供的会计软件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财政部可以约谈该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未改正的,由财政部予以公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