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2013年)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201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一般按照航线、航次、单船(机)、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可以按照货物、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仓储、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一般按照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的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