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借用外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等手续,报告和披露有关信息,优化外债使用,做好风险管理,配合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