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四章 考核评价与扶持措施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考核评价与扶持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于政府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新技术成果,除合同规定应向社会推广或保密外,项目承担企业可以申请专利,并可以有偿转让或自行实施,所得收益属于承担企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