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八条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获准仿印邮票图案的单位在批文有效期内未进行仿印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将批准文件退回。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