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凡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价格鉴证师注册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在价格鉴证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提供虚假的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材料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其他情况。
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在价格鉴证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提供虚假的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材料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其他情况。